3.1 一般事項
如要存入積分,會員必須在預訂時提供會員編號,並在辦理登機手續或使用 Finnair Plus 合作夥伴的服務時出示會員卡。
3.2
Finnair Plus 計劃的基本單位為積分。就預定航班(AY0001–AY2000、AY3101–AY3300 及 AY7001–AY7500)而言,芬蘭航空將授予的獎賞積分數目的基礎指定為 1) 乘客乘搭航班前往的地區和機票類型,2) 出發地與目的地之間的距離(以公里計)和預訂艙等,或 3) 最低積分數目(預訂艙等影響最低積分數目),有關詳情於計劃中註明。就從芬蘭出發的芬蘭航空包機航班(AY2001–AY2500)而言,積分會根據獨立表格授予。不停站和間接預定航班的積分根據機票上註明的出發地和目的地授予。若在旅程期間客機有變且航班編號有所更改,則根據航班的不同航段授予積分。就其他服務而言,積分數目乃根據獨立協議而定。Finnair Plus 積分約於 1 至 4 星期內加入至賬戶。
除了獎賞積分外,會員還可以賺取等級積分及乘搭合資格航班。乘搭芬蘭航空及其他 oneworld 航空公司的定期航班均可獲授予等級積分,而有關積分可讓會員提升 Finnair Plus 計劃的等級。合資格航班僅可為授予等級積分的航班。
3.3
Finnair Plus 積分只可在會籍開始後賺取。獲授予的積分供個人使用,並無貨幣兌換價值。只有乘搭航班或使用 Finnair Plus 合作夥伴的服務且獲授予積分的情況下,會員方可賺取積分。為旅程或服務支付費用的人士不合資格獲得積分,除非使用服務的人士為其本人。所賺取的積分可在 Finnair Plus 會員的賬戶之間轉移。積分轉移可透過登入 Finnair Plus 網上服務或前往 Finnair Plus 服務中心進行。積分不得轉移至 Junior 會員的賬戶。所有積分轉移均會收取服務費。每次只能賺取一個奬勵計劃的積分,而且有關積分不得從 Finnair Plus 賬戶轉移至其他獎勵計劃,反之亦然,但另有說明者除外。
3.4
積分的有效期為從最後積分活動日期(賺取或使用積分)起計 18 個月。每項活動均可把所有獎賞積分的有效日期延後 18 個月。如在 18 個月期間並無積分活動,未使用的獎賞積分將會到期,並會自動取消。到期日期可於會員在互聯網上的 Finnair Plus 賬戶中找到。芬蘭航空並無義務另行提醒會員積分即將到期。賬戶之間轉移積分不會影響積分到期日。
3.5
會員透過某些其他獎賞制度獲得禮遇的航班或服務將不會獲授予積分。這也適用於免費、合約、獎賞、以物易物、Finnair Plus 現金加積分優惠或旅遊業折扣票價機票。此外,這些航班亦將不會計入下一個 Finnair Plus 等級。兩歲以下的兒童如並無屬於其本身的座位,有關機票將不獲授予積分。
3.6
積分只能按照下列文件追溯存入:
- 就航班而言:航班機票和登機證的副本。
- 就電子機票而言:行程/收據。只有登機證票根並不足夠。
- 就酒店而言:發票的副本。
- 就汽車租賃而言:租賃協議的副本。
- 就其他服務而言:發票或收據的副本。
- 不能追溯存入超過六 (6) 個月之前進行的交易之積分。請注意:積分可在交易後一 (1) 至六 (6) 個月追溯授予,視乎合作夥伴而定。
請注意,我們不會退還文件。
請注意,某些合作夥伴不能追溯授予積分。
3.7
參與 Finnair Plus 計劃的公司保留不就其提供的服務授予任何積分或者只授予部分通常授予的積分的權利。部分合作夥伴甚至完全不會授予任何積分。有關此類限制或此類更改的更多詳細資訊,請瀏覽芬蘭航空互聯網頁面及 Finnair Plus 服務中心。
3.8 從航班賺取積分
在成為會員後,會員可賺取 Finnair Plus 積分。然而,連同會籍申請提交的芬蘭航空來回航班(航空公司代碼 AY 必須顯示為「CARRIER」)的積分可追溯批准,前提是該航班在申請前不超過六個月已乘搭。該等積分不會計入晉升至不同的 Finnair Plus 等級。
3.9
已支付官方公告票價的所有預定芬蘭航空 (AY) 航班均可獲授予積分。芬蘭航空航空公司代碼 (AY) 必須在機票上顯示為「CARRIER」。從芬蘭出發的芬蘭航空包機航班的積分會根據獨立表格授予。芬蘭航空保留隨時指定 Finnair Plus 計劃中包含的預定航班以及票價和機票類型的權利。
3.10
任何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航班也可以獲授予積分,前提是合作夥伴的航空公司代碼在機票上顯示為「MARKETING CARRIER」,並且該航班是由合作夥伴的客機提供服務。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從合作夥伴賺取的積分不會計入不同的 Finnair Plus 等級。
3.11
在預定航班上,積分將根據地區或視乎艙等另行界定的倍數累積。授予的積分視乎預訂艙等及乘客為此支付的票價或機票類型而定。預訂/艙等中受航空公司影響的變更不會增加或減少授予的積分。芬蘭航空保留視乎預訂艙等和票價或機票類型根據指定倍數授予積分的權利。更多資訊可在我們互聯網頁面上的積分表中找到。
3.12
若芬蘭航空航班因技術原因(包括因上述原因而重新安排航班)而取消或延誤,可授予積分,前提是會員持有機票(機票上有 AY 代碼)和相關航班的已確認座位。如果出現不可抗力,例如因天氣狀況或基於芬蘭航空無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導致航班取消,不會授予積分。若因不可抗力或基於芬蘭航空無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重新安排航班,不會授予積分。如果芬蘭航空航班延誤(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且會員因而錯過了芬蘭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航班,則夥伴航空公司的航班將不會授予會員積分。
3.13
如果航班由芬蘭航空以外的航空公司營運,將不會因技術原因(包括出於上述原因而重新安排航班)導致航班取消或延誤而獲授予積分。若因不可抗力或基於合作夥伴無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不會授予積分。在不可抗力或基於合作夥伴無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重新安排航班時,不會授予積分。在任何情況下,對這些航班進行的更改(例如重新安排航班或取消航班)都不會使會員有資格獲得 Finnair Plus 積分。
3.14
航班的積分僅以已使用的機票為基準存入 Finnair Plus 賬戶。已過期、已兌換、未使用或已取消機票,或更改至並無參與此獎勵計劃的航空公司的機票,均不會獲授予積分。若會員在預訂機票或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其 Finnair Plus 會員編號,則已核准機票獲授予的積分會於乘搭航班後存入。會員編號輸入預訂系統。如果會員編號在預訂或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積分會於乘搭航班後 1 至 4 星期內存入。就芬蘭航空包機航班而言,Finnair Plus 會員卡應在芬蘭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
3.15 就其他合作夥伴的服務賺取積分
芬蘭航空已與 Finnair Plus 互聯網頁面上提及的合作夥伴就與 Finnair Plus 計劃的合作達成協議。有關積分賺取的資訊可從網站或 Finnair Plus 服務中心獲取。芬蘭航空不會對這些規則的任何印刷錯誤負責。保留更改的權利。若合作協議在此方面有所變更,Finnair Plus 會員不可要求記入積分或獲發奬賞。
3.16
就汽車租賃而言,根據汽車租賃公司設定的條款,每次租車都會獲得另行協定數目的積分。為確保獲授予積分,會員在租車時必須出示其 Finnair Plus 卡。只有在不超過六 (6) 個月之前訂立的汽車租賃協議才能根據第 3.6 條追溯授予積分。
3.17
在合作夥伴酒店,每晚或每次入住會賺取另行協定數目的積分。必須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出示會員卡,以確保積分能記入賬戶。如果兩名會員共用一間酒店房間,則只向其中一人授予積分。每晚或每次入住一間酒店房間只可獲授予一次積分。只有在不超過六 (6) 個月之前發出的酒店發票才能追溯授予積分。
3.18
會員在芬蘭航空航班上購物(不包括 Snacks & Bar 精選)並於結賬時出示 Finnair Plus 卡,可根據芬蘭航空另行設定的條款獲得積分。如果訂購表格中輸入 Finnair Plus 會員編號,則會授予預訂的積分。積分不能追溯授予。
3.19
按照協定的方式,芬蘭航空及其金融公司合作夥伴對使用 Finnair Plus MasterCard 和 Finnair Plus Visa 購物授予 Finnair Plus 積分。透過使用這些卡作為支付產品和服務款項的簽賬或信用卡,Finnair Plus 積分在主卡持有人的賬戶中累積。積分不會從現金提款或從信貸賬戶支付發票或轉賬中累積。累積的積分不計入會員的等級積分餘額。
3.20
Finnair Plus 積分按另行協定從其他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累積。部分限制可能適用於追溯授予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