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总则
要登记积分,会员必须在预订时提供其会员编号,并在办理登机手续或使用 Finnair Plus 合作伙伴的服务时出示其会员卡。
3.2
Finnair Plus 计划的基本单位是积分。对于定期航班(AY0001–AY2000、AY3101–AY3300 和 AY7001-AY7500),芬兰航空指定奖励积分数量的基础依据为:1) 旅客要飞往的地区和机票类型,2) 出发点和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以公里计算)和预订舱位,或 3) 计划中说明的最少积分数量(预订舱位影响最少积分数量)。对于从芬兰出发的芬兰航空包机航班(AY2001–AY2500),另按单独表格中的规定发放积分。直达和非直达定期航班的积分按照机票上说明的始发点和目的地赠送。如果旅程期间飞机型号有变且航班号也发生更改,则按照不同航程赠送积分。对于其它服务,则按照单独协议计算积分数。Finnair Plus 积分将在大约 1 至 4 周内添加至帐户。
除了奖励积分,会员还可以赢取等级积分和合格航班。乘坐芬兰航空或其他 oneworld 航空公司的定期航班可获得等级积分。同时,会员可以使用等级积分提升 Finnair Plus 计划的等级。合格航班只能为发放等级积分的航班。
3.3
只有会员身份生效后,才会收集 Finnair Plus 积分。赠送的积分归个人所有,不能用来兑换现金。仅搭乘航班或使用可赠送积分的 Finnair Plus 合作伙伴服务的会员可收集积分。除非是会员本人使用服务,否则为旅程或服务买单的个人无法获得积分。已收集的积分可以在 Finnair Plus 会员帐户之间转移。通过登录 Finnair Plus 在线服务或前往 Finnair Plus 服务中心转移积分。积分不得转移至 Junior 会员的帐户。所有积分转移都需收取服务费。一次只能在一个奖励计划中收集积分,并且积分不能从一个 Finnair Plus 帐户转移到另一个奖励计划(反之亦然),除非另有声明。
3.4
积分有效期为最新积分活动日期起 18 个月内(赢取或使用积分)。每项活动的奖励积分都将有 18 个月的有效期。如果 18 个月内没有积分活动,则未用奖励积分将过期并自动取消。到期日期参见会员的网上 Finnair Plus 帐户。芬兰航空没有义务单独提醒会员他/她有即将过期的积分。帐户之间互转积分不影响积分有效期。
3.5
如果会员通过求他奖励系统获得的航班或服务利益,则不予积分。免费、合同、奖励、交换机票、Finnair Plus Money + Points 优惠或旅游行业折扣机票均不授予积分。此外,这些航班也不会计入下一 Finnair Plus 等级。无座的两岁以内婴幼儿的机票不授予积分。
3.6
积分可以追溯登记,但须出示下列文件:
- 航班:机票和登机牌原件的副本。
- 对于电子机票:行程表/收据。仅登机牌存根是不够的。
- 酒店:发票复印件。
- 汽车租赁:租赁协议副本。
- 其他服务:发票或收据副本
- 超过六 (6) 个月的交易将无法进行追溯登记。请注意:交易后一 (1) 到六 (6) 个月内可追溯发放积分,具体取决于合作伙伴。
请注意,我们将不会退还文件。
请注意,某些合作伙伴不能追溯授予积分。
3.7
参与 Finnair Plus 计划的公司保留不为其所提供服务提供积分的权利,亦或是授予部分通常积分的权利。部分合作伙伴将不授予任何积分。若要获取关于此类限制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访问芬兰航空网页和 Finnair Plus 服务中心。
3.8 获取航班积分
会员在成为会员后可获取 Finnair Plus 积分。然而,如果航班在申请前没有确定超过六个月,则可以追加批准与会员申请一起提交的、用于一次往返芬兰航空航班(航空公司代码 AY 必须显示为“承运人”)的积分。这种积分不计入其他 Finnair Plus 等级的升级中。
3.9
已支付的官方公布票价的所有芬兰航空定期航班 (AY) 可以获赠积分。机票上必须出现芬兰航空公司承运人代码 (AY)“CARRIER”(承运人)字样。搭乘始发于芬兰的芬兰航空包机将依照单独的表获赠积分。芬兰航空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指定包括 Finnair Plus 计划在内的定期航班、票价和机票类型权力。
3.10
如果机票上的合作伙伴承运人代码显示为“MARKETING CARRIER”,且为任何合作伙伴共享航班,则可已获得积分。若非另有说明,从合作伙伴处收集的积分仅计入相同的 Finnair Plus 等级。
3.11
定期航班将依照舱位等级根据地区或单独定义的乘数累积积分。积分根据预订舱位和乘客为其支付的票价和机票类型进行赠送。承运人对预订舱位/舱位等级所作的更改不会增加或减少所赠送积分。芬兰航空保留根据预订舱位和票价或机票类型以及定义的乘数赠送积分的权利。请参阅网站页面上的积分表了解详情。
3.12
当会员已购票(机票上标注芬航代码)且已确认航班选座,此时如因技术原因(包括因上述原因更改航线)而取消或延误芬兰航空航班,则可获得积分。如因天气条件或芬兰航空无法控制的其它原因等不可抗力取消航班,则不予发放积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芬兰航空无法控制的其它原因而变更航线,则也不发放积分。如果会员因芬兰航空航班延误(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而错过由芬兰航空合作伙伴运营的航班,则不向合作伙伴的航班发放积分。
3.13
如航班由芬兰航空以外的航空公司运营,此时因技术原因出现航班取消或延误,不予发放积分。如果航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合作伙伴控制的原因而取消或延迟,则不予发放积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合作伙伴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发生改道,则也不发放积分。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航班的变化(例如更改航线或取消航班)后,会员都无法获得 Finnair Plus 积分。
3.14
已产生的航班积分仅根据所用机票登记在 Finnair Plus 帐户中。已过期、已兑换、未使用或已取消的机票,以及改为不参与该奖励计划的航空公司的机票,均不能获得积分。如果会员在预订机票或办理登机手续时提供其 Finnair Plus 会员编号,则可在航班抵达后登记已核准机票的赠送积分。会员编号会输入到预订系统中。如果在预订时或登机时获得会员编号,则在航班起飞后 1 到 4 周内登记积分。对于芬兰包机航班,则须在芬兰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示 Finnair Plus 会员卡。
3.15 获取其他合作伙伴服务的积分
Finnair 已与 Finnair Plus 网站上提及的合作伙伴就与 Finnair Plus 计划的合作达成一致。您可通过网站或 Finnair Plus 服务中心获取积分收集信息。芬兰航空不对这些规则中的任何错误印刷负责。保留更改的权利。如果合作协议中的这方面发生变化,Finnair Plus 会员不能要求积分或奖励积分。
3.16
对于汽车租赁,当根据汽车租赁公司规定的条款租赁汽车时,将获得单独商定的积分数。为确保获得积分,会员在租车时务必出示 Finnair Plus 会员卡。根据第 3.6 条,仅对在六 (6) 个月内签订的汽车租赁协议可追溯发放积分。
3.17
如果入住合作酒店,我们将按过夜或住宿次数收集单独协定的积分数。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出示会员卡,以确保将积分记入帐户中。如果两名会员共住一间酒店客房,则只有一名会员能获得积分。仅按过夜或住宿次数对每一间酒店客房赠送一次积分。只能对时间不超过此前六 (6) 个月的酒店发票进行追溯积分赠送。
3.18
根据芬兰航空单独规定的条款,在芬兰航空航班上购买东西(不包括 Snacks & Bar 商品)时,会员在柜台出示 Finnair Plus 会员卡时可获得积分。如果在预订表中输入了 Finnair Plus 会员编号,则可对预订赠送积分。积分无法追溯赠送。
3.19
按照约定的方式,在使用 Finnair Plus 万事达卡 (MasterCard) 和 Finnair Plus 维萨卡 (Visa) 购物时,芬兰航空及其财务公司合作伙伴赠送 Finnair Plus 积分。在为产品和服务付款时将这些卡作为签帐卡或信用卡使用,将在主持卡人的帐户中积累 Finnair Plus 积分。提取现金、通过信用帐户支付发票或转账不积累积分。所积累的积分不能积累到会员的等级积分余额中。
3.20
按单独约定,Finnair Plus 积分从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中累积。追溯性发放积分可能有部分限制。